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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成树同志,1975年生,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7月至今始终在基层派出所从事执法工作,现为凤阳县公安局府城派出所副教导员。由于其在执法工作中较为突出的成绩,先后于2000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00年至2002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6次荣获“个人嘉奖”,2008年、2009年被县局评为“五佳办案能手”、“十佳办案能手”。
一、树立执法规范化理念,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俗话说“打铁需得自身硬”。郑成树同志做为一名派出所执法办案负责人又身兼法制员,他明白自己尚且不会或执法能力不比其他民警“小胜一筹”,就难以指导他人如何规范执法,因此在繁重的工作之余他总是挤出点滴时间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系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地提高自身的办案水平和执法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工作需要。2009年6月,作为办案能手和执法标兵,郑成树同志被推荐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执法规范化”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在2009年度市局执法质量考评中,郑成树主办的卷宗均得满分,本所执法质量位于本局前列。在由市局组织的执法素质测试中,其以100分的优异成绩位居全市公安机关参考民警第一名;今年9月30日,全市公安机关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府城派出所成功召开,省厅法制处处长朱潘杰在听取郑成树同志就本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后,称赞“府城派出所执法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走在滁州市的前列”。
二、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促进执法公正
身为负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副教导员,郑成树同志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本所实际,牵头制定并推行了《府城派出所规范执法办案制度》等一列规章制度,建立了规范有序的民警执法档案,开展了“一月一法一考”活动,通过多措并举、强力推进,促进全体民警执法质量进一步提高,确保该所执法质量始终位于本局前列。自全市公安机关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该所成功召开后,郑成树更以此为契机,从加强队伍业务学习、规范办案流程及案件审核把关等方面入手,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了该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身为兼职法制员,郑成树在案件审核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切实把好“五关”(证据关、定性关、适用法律法规关、裁决关与程序关),对正确的执法活动予以肯定,对不当的提出补救意见,确保办案质量。从警以来,郑成树同志坚持做到严格执法,从未发生过执法过错问题,他积极带头参与执法办案,力争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办成精品案。2009年10月7日1时许,庄某报案称其在府城镇花铺廊街被人打伤(后经法医鉴定系轻伤)。值班民警郑成树立即带人赶到现场,及时勘验现场固定证据,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但由于庄某不认识涉案的两名嫌疑人,郑成树就带领庄某及时调取案发时现场视频资料并成功锁定了涉案人员。后郑成树通过缜密侦查摸清了犯罪嫌疑人的潜址,先后带人赶赴上海市、浙江省等地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使此案最终得以成功告破。以上案例不胜枚举。两年来,郑成树同志先后办理行政案件167起(其中普通程序29起,当场调解138起),侦办刑事案件18起,远远超过本局民警办案平均数。他所办理的所有刑事案件无一起被检察院绝对不起诉或者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均确保了每一起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行政案件无一起复议被撤销、变更或者在诉讼中败诉,达到件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三、坚定执法为民信念,拒腐防变廉洁自律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然而,郑成树同志作为派出所案件审核把关人及办案民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依法办案、廉洁奉公、不徇私情,经受住了违法犯罪嫌疑人的金钱考验和亲朋好友的感情考验,赢得了人们群众的交口称赞。2008年11月26日,犯罪嫌疑人倪某等人持木棍、砍刀在府城镇老人桥路先后纠集人员多次进行殴斗,致一人轻伤、多人轻微伤,涉案人员达10余人,社会影响恶劣。作为此案主办民警的郑成树带领同事,不分昼夜在第一时间内着手开展调查走访,在此期间,双方涉案人员怕被追究责任,先后通过郑成树的多名亲友找到郑成树,想让办案民警以调解结案,但是为严厉打击涉案人员,以挽回社会影响,郑成树顶着“不讲人情”的骂名排除重重干扰,最终彻底查清犯罪事实,涉案的7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起诉受到了法律的严惩。2010年10月11日,郑成树在侦办唐某故意伤害案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唐某为不被采取强制措施,找到郑成树初中时的要好同学张某,携带价值几百元的烟酒“看望”郑成树,被其婉拒并耐心做张某的思想工作讲明利弊后,促使犯罪嫌疑人唐某于次日在张某的劝说下主动投案。
人生有限、奉献无止。郑成树同志始终立足本职岗位,严格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群众,为公安事业无怨无悔地奉献着青春和汗水,树立了人民满意的“公仆”形象。现在,他还在努力着,因为他的执法理念是“执法质量是第一生命线”,永远没有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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